为保障全校各项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学校现决定对洋浦校区实验室危险废物进行委托处置,委托处置服务项目以询价方式公开进行比选采购,诚邀在云南省环保厅备案、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服务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昆明学院洋浦校区实验室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约8万元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包含HW49类中的900-041-49、900-047-49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且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环保部门开具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需具备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及运输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三、报名方式及询价表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17:00止(北京时间),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892418937@qq.com邮箱,获取《昆明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委托处置项目采购计划询价表》。证件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签字加盖鲜章));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签字加盖鲜章));
(4)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鲜章));
(5)2019年度财务报表;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及电话(含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现场获取
(以上资料不全或无效的不予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成功获取采购文件不代表供应商资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9:30(北京时间),填写完成的询价表及按询价函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并加盖鲜章。
递交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昆明学院行政楼220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5925179553。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委托处置服务询价公告在“昆明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http://hq.kmu.edu.cn/)”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若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行政办公楼4楼)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昆明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5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