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责:
1、认真研究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及经营性资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经营性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学校经营性资产的开发、评估、招租,以及出租项目建设与改造的审核、指导、协调等工作;
4、负责办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和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5、负责租赁合同和相关合作协议的拟定、签订、监督执行和建档工作;
6、负责出租资产的租金和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7、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商铺(或出租场所)的消防安全、证照办理、经营内容、食品安全、门前三包等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出租房屋的零星维修、工程改造等协调工作;
8、负责所辖商户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9、负责老校区处置相关工作;
10、制订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11、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编制:
资产经营管理科编制:科长1人。
三、科室岗位职责:
1、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研究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及经营性资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经营性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学校经营性资产的开发、评估、招租,以及出租项目建设与改造的审核、指导、协调等工作;
(4)负责办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和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5)负责租赁合同和相关合作协议的拟定、签订、监督执行和建档工作;
(6)负责出租资产的租金和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7)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商铺(或出租场所)的消防安全、证照办理、经营内容、食品安全、门前三包等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出租房屋的零星维修、工程改造等协调工作;
(8)负责所辖商户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9)负责老校区处置相关工作;
(10)制订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11)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