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学院洋浦校区馥园特色风味小吃窗口和沁园师生食堂部分特色风味窗口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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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昆明学院洋浦校区馥园特色风味小吃窗口和沁园师生食堂部分特色风味窗口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副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14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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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昆明学院洋浦校区馥园特色风味小吃窗口和沁园师生食堂部分特色风味窗口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DFZ20240612
3、采购需求:针对昆明学院洋浦校区馥园特色风味小吃窗口和沁园师生食堂部分特色风味窗口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经营合作项目 |
项目地点 |
食堂概况 |
昆明学院洋浦校区馥园特色风味小吃窗口和沁园师生食堂部分特色风味窗口招标项目 |
洋浦校区 |
1. 馥园特色风味小吃窗口面积约100㎡,设置5个窗口 ;沁园师生食堂部分特色风味窗口面积约200㎡,设置5个窗口;洋浦校区馥园特色风味小吃窗口和沁园师生食堂部分特色风味窗口以评估价租金标准每年 52439.00 元为底价,由投标人按上浮率报价,上缴有偿使用费。 |
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洋浦校区馥园特色风味小吃窗口和沁园师生食堂部分特色风味窗口进行整体考核,每年实行日常检查考核、月度考核、合同期满考核。每年合同期师生满意度测评必须达到80分以上,且综合考核达到80分以上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由采购人出具整改通知并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作出赔偿。
5、服务地点:昆明学院洋浦校区。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及报价。
7、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供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经营管理符合国家对消防、食品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及要求,不得在外赊账,拖欠货款。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尤其是饮食保障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或相关餐饮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投标人距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且处罚期限未满(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造假贩假,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近三年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不良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交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转租,若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提交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8、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核准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副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无需提供)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获取(以上资料不全或无效的不予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售价:300.00元/份,现金缴纳或转账至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基本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广福路支行
账 号:871905928110202
5、未按规定时间及获取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副楼5楼)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获取招标文件时选择标段进行投标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副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前,将给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各家不超过10分钟的PPT演示、陈述及答辩。
本项目技术部分评审过程中,投标人需以PPT形式对“本项目业态规划方案”“食品安全管理控制方案”“特色品种供餐服务方案”三项内容进行综合阐述,并回答评标委员会针对学校食堂有关政策等相关问题的提问。
述标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主管,每家投标人述标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述标内容不完整的,未述标的部分酌情扣分。
PPT制作好单独刻录在U盘中,用信封单独密封包装,并在信封及U盘表面注明“公司名称+PPT讲解内容”,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演示文件的视为放弃PPT演示及陈述,相对应的打分部分不得分。
注:投标人准备的演示文件(U盘或光盘)演示结束后不予退还,请各投标人在准备的演示文件(U盘或光盘)上备注单位名称。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昆明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http://zcglc.kmu.edu.cn/index.jsp)、昆明学院后勤管理中心网站(http://hq.kmu.edu.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昆明学院
地 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1588720464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副楼3楼
联系方式:15887817675、15125040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滋涓、何磊、谢蓉、卢兆磊、马仲权、方伟俊、张德平
电 话:15887817675、15125040441